我校10-12号学生公寓内59台共享吹风机经营服务需要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预计需要安装59台共享吹风机,10号楼每层3台(共8层需24台),11号楼每层4台(共5层需20台),12号每层3台(共5层需15台)。
(二)合作模式:
所有共享吹风机、线路铺设及设备维护均由供应商负责,学校仅在学生公寓合适位置提供服务场所,该场所内供应商向使用者按照4分钟0.5元的收费标准收取使用费。
供应商承担营运费用,学校收取适当的场地使用费。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期项目履约保证金5000元。
(三)安装要求:
供应商在学生宿舍楼安装全新智能共享吹风机,学生可通过线上和线下支付进行自助吹风服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投资人智能吹风机的日常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监管。
二、招商条件:
1.供应商应该具备商用吹风机相关经营的资质条件,有相关项目经营案例,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2.供应商提供的社备需符合国家生产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有产品电气安全、系统安全的相关措施。设备系统一体化,不能预收费、不得有任何广告、不能收集学生资料。移动支付断网时要有备选方式确保服务能正常进行。
3.供应商具有武汉市当地24小时售后服务专业团队,1小时内响应故障,12小时未修复更换备用机;
三、招商底价
共享吹风机项目场地使用费以“每度电1.41元”为招商底价(即场地使用费计算公式为:“实际使用电量”*1.41元)进行招商。电费按照学校商业用电标准每度0.78元收取。
四、报名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报告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具有同类项目高校运营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6)拟提供吹风机的品牌授权及型号介绍(招商谈判现场要带样机)。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将所有报名资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372585385@qq.com,邮件标题应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资料”,并附上联系人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31日16:00止。
五、资质审核:
招商公告期结束后转入资质审核期。电话通知已通过资质审核的响应商制作响应文件。
五、招商谈判:
电话或邮件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通知。届时请参加招商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需持法人证明文件)出席现场招商谈判,否则将被拒绝。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老师联系方式:座机027-81801016手机18971112158
后勤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