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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非考试周课程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13:50:49编辑:admin浏览量:2070

各系:

  现下发《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非考试周课程期末考核安排表》(具体附后),请各系按此做好相关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本学期全院非考试周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3-17周周五下午,其中17周为周四下午(17周周五下午三四六级布置考场)。

  2.考试课程必须在考试前十天完成命题制卷,考查课程必须在终结考核前十五天完成命题制卷。试卷命题和格式严格按照学院统一规定执行,制作完成的试卷需交由督导办审查,合格后方可油印。

  3.试卷评阅按学院统一规定执行。阅卷教师须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阅卷工作,并通过教务系统提交考试成绩,系主任、系秘书及时审核。

  4.各系在考前必须根据学校规定对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由任课教师于考前一周提出,报课程所在系审核,各系汇总后(按统一模板)交教务处审批备案。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均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

  5.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的,可以不迟于考试前一天持有关证明向所在系提出缓考书面申请(按统一模板),经系领导审核、教务处审批备案后生效,考试开始后递交的申请无效。缓考安排在下学期初随补考同时进行,成绩按正常考试处理,缓考不及格者不另再安排补考。对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同学以旷考处理,该门课程记为零分。

  6.为了严肃考风考纪,各系于期末考试前必须召开考试动员会,组织教师、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要求教师严格执行考场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监考工作;对学生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考纪、文明考试,增强学生的考试纪律观念。

  7.教师要做好命题保密工作,不得以复习、串讲等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泄题;教学秘书要加强试卷各个环节的保管。教师和管理人员失职将依据《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8.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持学生证、准考证或校园卡,学生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该课程以旷考处理。学生违反考场纪律,一经认定将按照《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分规定》从严处理。

  9.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考试工作严格按照考试安排表执行,所安排监考人员一律不予调动。监考老师需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管工作,凡监考失职的将依据《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非考试周课程期末考核安排表(内含考试课程、考查课终结考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