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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覃世豪等三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11:11:46编辑:xgzx浏览量:1271

覃世豪,男,湖北松滋人,商学院2017级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学号1757091。该生2019年2月25日休学期满后,一直未提出复学申请,经辅导员联系,该生提出退学,但拒绝提交退学材料。

吴开,男,湖北咸宁人,商学院2019级电子商务扩招专业学生,学号1979085。该生2019年入校至今一直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孙梦,女,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商学院2021级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生,学号21100029。该生2023年3月30日休学期满后,一直未提出复学申请,经辅导员联系,该生提出退学,但拒绝提交退学材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和《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五条第(三)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第(五)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两周内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的规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拟给予以上三名同学退学处理。

学院经多方打听,联系不到学生及家长,无法将该决定送达至学生,现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特通过网站公告方式送达。

公告之日起10日即视为送达。即日起,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申诉。
特此告知。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