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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18 13:36:17编辑:xgzx浏览量:927

一、政策介绍

1.什么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办理的助学贷款。

2.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3.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贷款办理时间

全省各地现场受理和远程受理的时间统一为:7月中旬——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国家开发银行发布时间为准),学生可提前在网上提交远程续贷申请。

5.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年期LPR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6.就读期间是否需要偿还利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本金和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当借款学生发生退学、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借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承担。当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高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在读期间的财政贴息。当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病等原因休学的,需向高校申请并提交书面证明,审批通过后,休学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不延长,贷款本金到期日不变。

7.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高校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自毕业日期(9月1日)由借款学生自行负担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结息日(贷款期限内最后一年为9月20日),次日为扣息日,节假日或公休日不顺延。贷款本金于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

贷款期限内,学生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于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直接在指定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或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登录云闪付APP在线还款。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 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 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难以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3.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4.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 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担任其共同借款人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5)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原则上,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哪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前往就读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2.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在校生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过贷款、今年继续申请)流程

续贷学生优先采取远程办理,无法通过远程办理的可到现场办理。

1.续贷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需满足: 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 的手机。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 (https://sls.cdb.com.cn/) 或国家助学贷款APP, 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 人续贷声明。

(3)身份认证: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 认证。

(4)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5)温馨提示: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国家开发银行将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可以持回执验证短信到高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确认。

2.续贷现场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 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材料准备: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的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 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须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学生持 《受理证明》找高校资助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回执确认。

(二)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贷款)流程

1. 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 或国家助学贷款APP, 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学生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若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2)大学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 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温馨提示:

(1)所有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和续贷学生)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2)学生在签订电子合同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将自动为学生配置助学贷款账户编号,用于关联助学贷款发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信息。

四、申贷审批及发放

1.高校录入回执

学生入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 或回执验证短信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到贷款《受理证明》后,对借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高校于10月10日前,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学 生电子回执。借款学生的欠缴费用按照学生学费、住宿费之和准确填写。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高校生成合同电子回执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 统中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 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 有权拒绝贷款。

3.省资助中心和开行省分行审核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的汇总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修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进入发放程序。

4.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终审后,预计11月中旬前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支付宝 (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结算代理机构,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学生选择的结算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内。结算代理机构 按照电子回执金额将应缴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各高校账户;如学生申贷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的,学生可在结算代理机构APP内完成实名认证后,按照相关操作对剩余资金进行支用。

 

小贴士

1.如何登陆学生在线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或者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若访问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点击“继续浏览此网址”即可(IE浏览器版本不同提示会稍有区别)。

2.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申请的生活费部分?

你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资金发放后,你可以将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与你名下的任何一张|类银行卡绑定。绑定后,你可以将贷款金额中的生活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相关开立、绑定、关联和提取操作,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3.在线系统登录密码找回方式有哪些?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忘记密码,您可以通过密码提示问题重设密码”超链接。选择“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录入共同借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输入接收密码的手机号后提交,系统会把初始化密码发送到您输入的手机号上。或者选择“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输入正确的提示问题答案后,输入新密码并确认。

方式二 :拨打国家助学贷款全国服务热线电话 95593 重置密码。

4.咨询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7-818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