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明节安全须知
同学们:
清明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之一。根据国家规定,清明节学院放假三天,具体为4月5日—7日。希望同学们在愉快度假的同时,做好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安全回家,平安返校。清明节是扫墓高峰,交通流量、人流量较大,同学们在旅途中要倍加提防个人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2、离校前,要主动向辅导员报告去向,且必须在4月7日晚6:00前返校参加晚点名;
3、回乡踏青、扫墓的同学,应遵守当地文明祭扫的规定,不得从事放野火等极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4、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和个人不得组织同学们外出春游和开展有组织的校外活动;
5、亲朋好友团聚时,不酗酒、不赌博、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
6、留校的同学,要主动和家长联系报平安,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未经学院批准,不得在寝室留宿校外人员;
7、如遇到突发事件,同学们要及时与辅导员取得联系,留校的同学要及时与本栋宿管员、值班辅导员或保卫处值班员联系。
辅导员值班安排及联系电话:
时 间 | 值班辅导员及联系电话 |
4月5日 | 陶 晞 18696163802 |
4月6日 | 熊力兴 13986003544 |
4月7日 | 芦 杰 13986250231 |
保卫处值班电话:81801057
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