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2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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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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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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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14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3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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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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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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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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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2021/12/10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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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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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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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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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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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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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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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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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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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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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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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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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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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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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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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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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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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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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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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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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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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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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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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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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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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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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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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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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影视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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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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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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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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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学生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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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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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管理学院学生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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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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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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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二、《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的全称为“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三条 本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主要发挥服务学生的功能,当好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全体同学提高民主素质、全面成才提供服务,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思想引领、学习实践、权益维护为工作中心,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发挥作为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取得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对学生会组织工作进行监督, 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学生会组织会员须遵守学生会组织章程, 执行相关决议, 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九条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学代会代表应具备广泛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社团。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候选人人选需经班级团支部及所在院系团组织推荐,学校团委集体讨论通过,报经校党委,省级学联同意后予提名推荐。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校党委批准,报省级学联备案。
第十一条 二级学院层面学生代表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其他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产生也须面向广大同学, 保证广大同学的参与机会。学生人数低于400 人的学院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干部。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
(一)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
(三)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第十三条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学生会主席团的调整并监督学生会主席团工作;
(三)审议和通过学生会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四)根据主席团建议决定学生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负责人;
(五)负责监督学代会提案报告的落实;
(六)负责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关系的协调和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需要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不超过40人。其中,主席团由主席1人、副主席2至3人组成;每个工作部门负责人1至2人。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不超过20人,其中,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工作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15人。除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部门负责人,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门: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生活部、宣传部。校学生会的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联系服务学生总人数的1%。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满一年后,由常委会对委员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并结合各学院学生会的意见对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校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校学生会办公室协助主席团进行策划、决策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有关工作,调查了解和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各院系学生会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存在的不足之处和问题所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做好学生会日常事务处理。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以及学生会各类文件、档案整理存档工作。组织安排学生各类会议,确立议程,做好记录与考勤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做好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做好内部运行机制、制度建设。落实学生会办公室人员值班制度,制定学生会工作制度、例会制度等;
3.协助主席团抓好对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和考核。协助主席团抓好对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负责老师汇报工作情况。负责学生会干部及部门日常工作考核,完成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
4.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加大与学校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联系力度,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学生会工作的凝聚力,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5.做好学生会财务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会经费统一管理,做到账目清晰透明,使学生会工作经费“行之有度,用之有效”;做好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
6.协助主席团处理好其它工作,完成学校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习部
学生会学习部肩负新时代新青年树立良好学风的使命,是学校大力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助手,以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为工作目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配合抓好学风和学习纪律。建立完善学风监督制度,定期抽查和督促各学院学生到课情况,做好记录整理、反馈通报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级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全力协助学校教务处做好“英语四六级考试”“3+2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等工作;
3.定期举办促进学风建设的各类活动。每年定期举办“最美笔记评选”评选、“金种子辩论赛”、“学风建设之我见”、“国家奖学金学子风采展示”、“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成长心路历程分享会”等系列特色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习部的相关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做好相关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5.完成学校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体育部
体育部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己任,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大型体育赛事活动,达到良好的效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学校体育工作部做好大型赛事组织工作。做好“新生杯”“运动会”“体育文化节”等系列体育活动的赛事组织工作,增强同学健身强体意识;
2.做好体育运动宣传引导工作。运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充分挖掘和培养体育特长生,发挥好他们在体育活动中的骨干作用;
3.组织开展常规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协调开展篮球、足球、排球队、乒乓球、羽毛球等常规训练,在校内不定期开展友谊赛,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种体育比赛,丰富学生业余生活;
4.配合学校体育部工作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体育部的相关工作;
6.完成学校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艺部
文艺部以“活跃校园艺术氛围,丰富广大同学业余文化”为宗旨,积极、活泼,有效地开展各项校园文艺活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做好大型文艺活动的筹备工作。协助学校校团委办好“迎新晚会”“元旦晚会”“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大型文艺活动;
2.计划、组织、协调全校学生的文艺活动。发掘和培养艺术特长生,发挥好他们在艺术活动中的骨干作用;
3.定期开展调研、交流活动。加强与校内各学院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各艺术类社团,各高校艺术团体的联系与交流;
4.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文艺部的相关工作;
5.完成学校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生活部
生活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配合学校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进宿舍工作,引导同学们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配合学校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进宿舍工作。协助学校学工处、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科抓好宿舍文化建设,定期举办“书香寝室”“寝室文化节”“最美生活评选”等系列特色活动;
2.配合学校抓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学工处、后勤服务中心督查学生宿舍的纪律管理、卫生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卫生达标评比工作;积极向学校生活中心反映同学们对宿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开展学生寝室系列督查活动。负责学生宿舍安全、卫生、防盗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不定期抽查学生宿舍,督查违规使用电器情况,排查安全隐患;
4.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生活部的相关工作;
5.完成学校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宣传部
宣传部是学生会信息宣传报道的前沿阵地,负责打造面向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师生的开放性服务平台,努力发挥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功能和服务功能。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学生会微信平台和官方微博的运营和维护。及时传达学生会最新工作情况及活动信息;
2.加强新媒体工作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舆情信息传播和服务工作,确保校内信息的质量和安全;积极策划特色的、优质的,有正面传播功能的线上线下活动;
3.做好新媒体专业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工作。关注专业化部门体系建设,充分挖掘新媒体人才,积极培养新媒体专业人才;
4.做好学生会活动资料、照片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5.完成学校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七条 建立学校学生会组织“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学院学生会为校学生会下属组织,每届任期一年。其组织机构原则上应依据校学生会组织机构对口设置。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第十八条 校学生会对二级学院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对班委会在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负有指导职责。建立健全校学生会每年至少1 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的制度;建立完善校学生会对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十九条 班委会为本会的基层组织,由本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本会的宗旨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各班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学生骨干
第二十条 “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干部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班级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十一条 学生组织的骨干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 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 选拔结果进行公示, 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二条 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及《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引导学生干部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问题,认真履职。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要向学生代表和一定比例非校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价, 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建立学生骨干退出机制, 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 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修改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及其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李丹 |
团员 |
传媒影视学院 |
2020级 |
1/59 |
否 |
2 |
邹杨阳 |
团员 |
教育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4/28 |
否 |
3 |
骆正旺 |
团员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2020级 |
10/49 |
否 |
4 |
樊雨佳 |
团员 |
教育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6/29 |
否 |
5 |
甘芮铭 |
团员 |
教育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9/33 |
否 |
6 |
段艺 |
团员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2020级 |
9/48 |
否 |
7 |
田艳丽 |
团员 |
教育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6/29 |
否 |
8 |
骆涛 |
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11/42 |
否 |
9 |
徐堇希 |
团员 |
传媒影视学院 |
2020级 |
17/59 |
否 |
10 |
林玉 |
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1/29 |
否 |
11 |
王莹 |
团员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2020级 |
6/50 |
否 |
12 |
李春晖 |
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0级 |
12/43 |
否 |
13 |
魏仕玲 |
团员 |
传媒影视学院 |
2020级 |
15/59 |
否 |
14 |
涂佳奇 |
团员 |
传媒影视学院 |
2020级 |
12/44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实行轮值制度,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差额不低于20%。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研究同意后,确定了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5人,差额2人(差额率40%)。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大会召开情况:经学校党委同意,报省学联批准,我校于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 9:00在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召开了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大会应到会代表120名,因实习、生病请假3名,实到会代表117名,到会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相关规定。
2.大会主要议程:(1)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祝小兵讲话;(2)听取并审议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3) 选举产生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4)学生会委员代表发言;(6)校团委书记、学工处处长雷鸣讲话。
3.新闻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A5SdlP3CzmNSnLHP81xww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名额及分配原则
本次大会拟定学生代表120名,其中女性代表不少于50人。总代表人数超过全校人数的1%。各学院、年级、班级名额依比例进行分配,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30%。要求学院推荐代表覆盖全部年级,选拔推荐1名学院代表团团长,于12月8日前推选完毕。
(二)代表的资格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及学院代表团团长的产生,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经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名单及学院代表团团长人选确定后,请以学院为单位报告。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
雷鸣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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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杨磊 |
是 |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bsxlwx@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